【作家想说的话:】
我朋友坚决阻止我写伊莎贝拉的番外,认为这样他就少了缺憾美了。我表示可以把他们的孩子写死(遗传病),这样他们就会认为他们的爱触怒了上帝,一生活在愧悔中,又有缺憾美了,她叫我少整点有的没的。
发现前面多弄了一章,会替换成一个番外的。
-----正文-----
在伊莎贝拉五岁那年,发生了一起不大不小的诉案:一名妓女状告本市商业公会的成员侵犯自己以致其堕落风尘,要求该人返还她的人生。
这么离奇的诉求自然没有得到法院支持,但因为香艳的细节而知者众多。
在当时的社会,尽管法律已经废除奴隶制和人身买卖,但那些租种土地的佃农们还自认低人一等,对主人言听计从。常有贵族子弟结伴参加底下农户的婚礼,享用新娘初夜权的,事后给些钱就能了事,无形中给人留下了穷人的清白是可以随意用钱购买的印象。
原告本来是佃农家的女儿,在河边洗澡结果被被告人侵犯,事后怀孕被赶出家门,身无分文不得不沦落到妓院卖身。
她扯出自己的孩子,在法庭上歇斯底里地控诉着。那个小孩子金发蓝眼,穿着破烂的裙子,神情漠然地打量着在场的每个人——这就是伊莎贝拉和亲生父亲的第一次见面。
最后以贝伦赔款了事,在一些好事者的歪曲下,成了妓女终于在六年后拿到了卖身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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