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我说过第一人称我可攻可受的!
-----正文-----
街道里弥漫着浅灰的雾气,虽然日头已从西方升起,空气里终究是死气沉沉。
哪里都糟透了,唯独露天吧台上的调制酒还凑合,当然酒可以不代表我觉得酒保也凑合,那木偶呈现死灰色的皮肤,翻着眼白,显然是造物主粗制滥造的产物。
人烟稀少的街道上,一个穿着蓝色夹克戴着黑色棒球帽的男子走过街道旁的咖啡厅,他的步伐很慢,有些迷茫,有些不知所措,在接近露台楼底,他停了下来,东张西望的找寻什么,但哪里都没有他想要的东西。
男子耸了耸肩,胸口深深的起伏,似乎在叹息。
忽然,他抬起了头。他苍白的面孔在看见我后,产生了生动的变化,他的嘴边拉出深邃而活泼的笑纹,黑色的眼珠灵动的闪耀在他弯成弧线的眼中。
他将棒球帽拿下,柔软的手感应该很好的头发不久前刚染成明黄色,乱蓬蓬的竖在空中,他并不知道,只顾持着帽檐开心的向我挥舞。
“哎,那个……”他皱了眉头,他不记得我的名字,又很努力想记起来,不过这点小事不会让他烦心,只短暂的伤神一下,眉间又舒展开来,“哎,黑衣服的帅哥!”
真是傻气。
我望向灰蒙蒙的街道远处,很快的,那里响起了刺耳的刹车声,一辆白色的房车刹车失控,从很远的地方东倒西歪的滑行过来,在撞毁了咖啡厅露天的木质桌椅后,横着向男子那里扫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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