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男主的“旧爱”经历可能看来有些诡异,但谁年轻的时候没有一段时间做过这种事后想起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的事呢?这件事可能延续很短,也可能很长——可能几年你都觉得自己是对的,直到某一个时刻醍醐灌顶。曾经做过舔狗的人应该都比较有经验(比如我?),舔着舔着就不香了,大概这样的感觉。因为女主第一人称不方便写这些,在这跟大家说明一下。
-----正文-----
1
方池是我老公。
他是个同性恋——这是我最近才知道的。
确切来说,是我们婚礼的那天知道的。
那是他离开方家两年后,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
那时他的形象,与这个洁净的场合格格不入。
——他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衬衣,一条早已过时的牛仔裤,头发丝枯黄得不像方家大少爷的样子,就连脸上也缀着青紫的伤。
他是推门进来,而我正好向那边看去。
四目相对,我却下意识移开了目光。
谁能希望再见面时,落魄都被故人看了去呢?
作为曾经的青梅竹马,也作为如今的联姻对象,我本能地给他留足面子。
那时候我还什么都不知道,只以为他与方伯父发生口角,创业艰难,又疲于生计。
我向他略一点头,做足了富家小姐的仪态,然后就继续让造型师为我摆弄装扮了。
他在我身后的化妆台落座,立即便有化妆师过去,企图让方家大少爷“重见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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