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我性癖就是受欺负蹂躏小可爱攻,打一棒子给颗糖,站反或者不喜欢可以不用告诉我(๑•́ ₃ •̀๑)
-----正文-----
鹿野第一次遇见安季风,是春末的某个傍晚,微风习习,他听鹿警官的话,每天下午都会在花园里走一圈。
楼下有人正在搬东西,他打量了一眼,是新邻居,一个个子很高的青年人。
早些天鹿警官就跟他说,隔壁租出去了,房主是个挺有意思的小伙子。
鹿野难得赞同,很少见到有人给猫咪起名“麋鹿”,还把它放在肩膀上说话。
等他走完一圈,想打个招呼时,楼底下已经没有人了。
第二天傍晚,安季风牵着那只叫麋鹿的肥橘下楼遛弯,小区花园很安静,鹿野也如愿以偿,蹲下来跟麋鹿玩。
“为什么是麋鹿?”
“因为它是一只笨蛋猫,总是迷路。”安季风站在离他一米远的地方,撑着栏杆看他们。麋鹿不怕生,就是懒,鹿野拿火腿肠逗它,它才肯翻身站起来,滚落身上的草叶。
“真巧,我就姓鹿。”
“是么,你叫什么?”
“鹿野,麋鹿的鹿,野人的野。”鹿野想了想,抬头对他说,“我记得你叫安季风,对吗?”
“嗯,你记性真好。”安季风微微一笑,鹿野发现他很好看,五官轮廓俊美,像上帝精雕细琢后,遗留在人间的珍宝。
“麋鹿,跟哥哥说再见,该回家了”
鹿野还没有把肚子里的话说出来,他就这样走了,头也不回。鹿野觉得安季风好像并不想理会自己,闷闷的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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